業務概況:
根據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》(國家發改委2016年第44號令)和《寧波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》(甬節能辦〔2018〕23號)要求,節能評估按照項目建成投產后,年能源消費量實行分類管理。其中,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1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,需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。節能審查按照各級政府項目管理權限實行分級管理。
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行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。通過對投資項目的工程分析,核算該項目各種能源消費量和綜合能源消費量,測算主要用能設備、主要生產工藝的能源利用狀況,分析各種節能降耗措施的節能效果,核算該項目單位產品和單位產值能源效率指標和經濟指標,評價該項目的用能的合理性、先進性及政策符合性,編制該項目的節能評估報告。通過對企業能源平衡測試,在能源轉換、傳輸、利用各個環節做出能源綜合利用分析——即能效診斷,從而找出能源在生產過程中各環節存在的節能潛力,依據測試結果和分析報告,為企業編制節能改造具體實施方案或項目建議書。
服務范圍:
依據國家、地方、行業相關法規、政策及標準,專業從事輕工專業、紡織專業、化工專業、建材專業、金屬冶金專業、機械加工制造專業、電子設備制造專業及其他專業等的節能評估工作。